我省将聘任一批物业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 字体: 】? 【打印文章】

??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制度,由各市主导,聘任一批公道正派、有能力水平的物业监督员,协助政府部门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通知明确,各市聘任物业监督员的名额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沈阳市、大连市各不少于100名,其他市各不少于50名,沈抚示范区不少于30名。可优先聘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专家学者,退休党员干部,各级物业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或新闻工作者。聘期一般为两年,可以连续聘任。

??物业监督员不对应固定的物业项目或物业企业,可以对所在市所有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或由市住建部门以县区为单位划片确定其监督范围。物业监督员可以通过明察暗访、收集投诉等方式发现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省、市、县区住建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物业监督员不得干涉物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物业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未经允许不得将发现或收集的问题及投诉对外公开。物业监督员工作性质为义务,不领取工作报酬。

责任编辑:白云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必威体育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