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巡堤查险工作,确保河道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进而保障行洪安全。
据介绍,目前我省正处于“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近期,强降雨天气过程明显增多,部分河流河段水位升高,发生各类河道险情的风险不断增大,尤其在河道发生洪水时,堤防长时间受高水位浸泡,土体抗剪抗滑能力会降低,极易发生坍塌、滑坡、管涌等险情。巡堤查险的目的,在于提前发现险情,及早处理险情,将险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省要求,各地在政府首长负责制的前提下,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提前落实巡堤查险责任人、责任区段和巡堤查险队伍,做好公示和备案等工作。巡堤查险要按责任区段分组次、越界巡查等方式进行,不留盲点,不留隐患。巡堤查险要紧盯防汛重点部位,对堤防堤顶、堤坡、堤脚以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在建工程、险工险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含穿堤管线)、堤防附近洼地、水塘等易出险区域,要扩大检查范围,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落实专人盯守。
在实施巡堤查险过程中,要强化巡查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专长,安排有防汛抢险经验的专家现场指导,为巡堤查险和抢险提供技术支撑。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立即调派有经验的专家赶赴现场,参与险情研判、抢险方案制定和险情处置工作。
省防办提醒,巡堤查险人员应提前参加技术培训,学习掌握巡堤查险方法、各种险情的识别和抢护知识。巡查过程必须保障巡查人员安全,所有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救生设备,同时携带铁锹、探杆、手电筒、口哨等工具。注意合理安排巡堤查险人员就餐及轮流休息,让巡查人员保持精力充沛,防止因疲劳过度造成工作缺漏和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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