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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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体育深化改革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08〕1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长期以来,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素质和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现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职责不清、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手段落后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亟须解决。为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积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全省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目标,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统筹兼顾,与农村综合改革相衔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三)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四)合理设置机构。顺应县域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对农业技术服务的需求,合理设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县级按种植业、水利、林业、渔业、畜牧业、农业机械等行业划分,整合行业内分专业独立设置、以承担公益性职能为主的各类事业机构,按行业综合设置。
  乡镇级根据行业特点和地区实际,可以跨乡镇按行业设置,也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跨行业综合设置。无论哪种设置方式,同一个县(市、区,下同)内同一个行业的设置模式要统一。(1)跨乡镇按行业设置。根据当地农业自[JP2]然生态区域类型和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合理确定机构数量和布局。(2)以乡镇为单位跨行业综合设置。按照《省委办公厅?? 必威体育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3〕34号)精神,已实行跨行业综合设置的,如果机构运行比较正常,能比较好地发挥作用,可不予调整。(3)幅员面积大、产业特色明显、行业发展任务重、交通不便的,可以一乡(镇)一站。(4)行政区域面积小、农业人口少、农业所占比重低的城市近郊区乡镇,不设独立的行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其推广工作直接由县级相应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
  畜牧兽医机构按照《必威体育推进市县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46号)和《必威体育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7〕27号)精神,继续完善体系建设。
  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
  (五)明晰管理权限。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用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各级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业、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指导。跨乡镇按行业设置的机构,其人员及业务经费,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乡镇政府的意见。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综合设置的公益性推广机构,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实行哪种体制为宜,由县委、县政府确定。
  (六)严格核定编制。科学确定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各县要按照“整合力量、专业互补、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当地产业特点、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核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所需编制,按程序审批,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应确保在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全县农业技术人员总编制的2/3,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并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得与经营性服务人员混岗混编。
  (七)改革用人机制。创新用人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用人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做好聘用制改革与岗位设置管理的衔接,科学设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其中对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优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编内新进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逐步建立起适应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特点,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八)完善考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各县政府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明确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聘用单位要将考核指标细化和量化。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工作业绩考核。建立优胜劣汰的评聘机制,一年一考评,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视情况予以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农业技术人员的晋升晋级、续聘、辞退、公费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要与考核结果挂钩。
  (九)改革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各地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绩效工资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向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倾斜的政策,鼓励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推广。
  (十)创新推广方式。立足当地农业生产需求,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建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形成农业技术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农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技术等信息,指导突发性动植物疫情、病虫情和农业灾害处置及防治。积极探索和利用科技示范场、直通车、特派员、农技110等服务形式,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行“一次求助、限时到位”的服务承诺制,做到“首问负责、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及时周到”,使农民接受农业技术服务“不出村、不过夜”。实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招投标制,规范各类技术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信用自律制度。
  (十一)保障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改革后,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按照机构设置的管理权限,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开展的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培训及动植物检疫、监测等服务工作,各级财政要通过项目投入的方式予以积极支持。
  为保证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必需的办公场所、交通工具、通讯手段、培训设施设备及试验示范基地等基础条件,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新阶段本行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并逐步达到标准,保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手段谋事。
  要确保改革过程中原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设施不流失,并得到有效整合、盘活。对改革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要依法管护,杜绝平调、挪用、挤占甚至变卖等违法行为。
  (十二)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税费改革中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政策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稳妥做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十三)提高人员素质。落实国家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结合推广职业资格准入制,搞好农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提升教育培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任期内必须接受30天以上的新知识、新技术脱产培训,3年轮训一遍。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在职农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用3到5年的时间,使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
  三、促进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十四)放活经营性服务。积极稳妥地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扶持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创办或领办为农服务实体或组织。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十五)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围绕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重点,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四、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领导
  (十六)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省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各市、县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抓好改革工作。
  (十七)认真制订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每个市至少确定1个县进行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市要全面推开。各县政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订改革实施方案,由所属市政府审核并统一报省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对改革重点环节的组织指导,做好动员部署、竞聘上岗、分流人员、督查验收、巩固提高等工作,各级财政要为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2008年底全部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十八)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地要引导广大农业技术人员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发扬心系农民、献身农业、服务农村的优良传统,主动投身改革,找准新的定位,争取更大作为。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协调好各方面利益,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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